中集集团收购不成反赔6亿元,企业出海投资千万注意“避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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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集集团收购不成反赔6亿元,企业出海投资千万注意“避坑”
2022-10-26 10:37:00
近日,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集集团”)收购不成反赔6个亿的消息在航运圈和投资圈内刷频。
  事情由一则公告引发:10月21日,中集集团“发布了《关于终止购买马士基集装箱工业的进展公告》,表示公司须向A.P.穆勒-马士基集团(简称”马士基)支付和解费用8500万美元。(约6亿多元人民币)
  记者了解到,早在2021年9月27日,中集集团与马士基签署《股权购买协议》,拟购买马士基旗下马士基集装箱工业。其中包括两家实体公司:丹麦马士基工业公司及青岛马士基集装箱工业有限公司(合称为“马士基集装箱工业”),全部股权购买代价为10.838亿美元。
  但是,或许是出于反垄断方面的考虑,欧洲与美国的监管机构对该交易持反对意见,即经营者集中审查面临巨大的不确定性,《股权购买协议》中所约定的交易先决条件不能达成,2022年8月25日,双方决定终止交易。
  此后经与马士基商榷,双方于2022年10月19日签署《和解协议》,中集集团须向马士基支付和解费用8500万美元。
  法学博士、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清华介绍,“和解费”或者说“反向分手费”(Reverse Breakup Fee)是跨境并购中常见的重要条款,指在签署交易文件后,由于发生特定事件导致买方无法完成拟议交易的,进而需要向卖方支付的一定金额的费用以弥补卖方为推进交易而付出的各类支出。
  反向分手费的出现主要是由于跨境并购交易中涉及的不确定风险较多,比如政府审批、行政监管、国际环境变化等,这些因素都可能导致卖方在无过错的情况下无法顺利完成交易,遭受损失。为了提高卖方的交易意愿,买方可能通过设置反向分手费条款的触发条件,承诺在发生特定事件而无法交易的情况下,向卖方支付一定价款以结束交易。
  不过,作为买方的中国企业,通常被要求支付的反向分手费比例较高。根据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A股公司境外投资数据分析报告显示,分手费与反向分手费一般为交易对价的1%至7%,但中国买方通常被要求支付交易对价的4%至9%。
  支付6亿多元人民币,对于中集集团来说,并非不可承受之重。财报显示,2021年,中集集团营业收入达到创纪录的1637亿元,同比增长73.9%;归母净利润亦创新高达66.7亿元,同比增长24.6%。
  中集集团表示,本次交易的终止不会对中集集团主营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该和解费用将记入本年非经常性损益。未来中集集团将继续致力于冷链业务的发展,拓宽收入来源,从而进一步提高股东价值。
  然而,突然损失6亿元多,也引起了投资者对公司管理层的质疑。有法律界人士指出,这笔交易的终止原因系因经营者集中审查造成交易的不确定性,在近年中美贸易纠纷的大背景下,经营者集中审查不仅涉及到市场份额、市场控制力等经济问题,还与政治等因素密不可分,中集集团作为行业巨头,理应更为重视,在计划收购前对此问题予以充分考虑。
  还有专业人士表示,实际上有应对这种风险的办法,比如企业可以选择购买反向分手费保险,通过保险公司分担交易失败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
  在许多业内人士看来,这一事件无疑又一次给中国企业出海投资、并购敲响了警钟——出海投资千万注意法律风险,注意“避坑”。
  近年来全球经济、政治环境不断变化,以美国为首,地区性结盟趋势显著,中国企业在境外投资过程中因跨文化交流而产生的冲突也有所增加。因此,业内对这些冲突的关注也越来越高。
  据王清华介绍,不久前,上海市欧美同学会法律分会召开过“碳中和碳达峰背景下中国企业对欧洲投资的法律热点研讨会”,就是针对环保领域的法律风险,提醒中国企业注意“避坑”。
  不仅如此,这几年环境保护等条款和反垄断一样,也让中国企业吃了不少亏。复旦大学副教授、法学博士陆志安指出,中国企业应当增强对于当地法律的了解,或聘请专业服务机构,重视跨境投资的争议解决,关注国际法、国内法对相关争议的不同规定,结合实际,选择合适方式妥善解决可能产生的争议。
(文章来源:上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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